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
关于桥南商场片区房屋(构筑物)
征收范围的公告
为了加快基础设施落后地段旧城区改造,改善城市面貌和片区人居环境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甘肃省实施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对天水市麦积区桥南商场片区范围内房屋予以征收,现就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东至麦积区桥南商场,西至新阳路,南至区工商分局,北至中国建设银行麦积支行南侧后围墙(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主)。
二、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
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之日起,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;
(二)改变房屋用途;
(三)分割转让房屋和分户及户籍迁移(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;
(四)房屋租赁;
(五)其他不当增加征收费用的行为;
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一律不予补偿。
三、入户调查登记时间
征收工作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(构筑物)等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,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,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。
特此公告
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
2017年6月14日 |